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文网文许可证-审批概述许可全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部门: 省级 文化局有效期限:3年年检时间:无年检要求业务范围:演出剧节目(直播类)、音乐娱乐产品、美术品、艺术品、动漫画产品、展览比赛活动;网络游戏运营/虚拟货币发行(停批中)
长沙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由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颁发的一种许可证,用于规范网络文化市场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长沙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包括:
1. 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 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注册资金;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长沙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
1. 申请人向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长沙市文化旅游广电局颁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4. 申请人凭《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长沙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从事网络文化经营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