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方检测机构:
第三方检测机构又称公正检验,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我们把它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是由处于买卖利益之外的第三方(如专职监督检验机构),以公正、权威的非当事人身份,根据有关法律、标准或合同所进行的商品检验活动。独立第三方检测企业的存在有着其自己特别的意义,既是监管的有效补充,帮助摆脱“信任危机”,又能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持,为产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平台等。
,助力企业申报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项目。
拥有CMA、CNAS等检测证书,是独立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服务覆盖北京、广东、江苏 、浙江、湖北、广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等28个地区,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可满足申报单位申请首版次软件项目的需求,欢迎来电咨询办理测试报告。
鼓励企业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培育一批首版次软件产品,提升关键软件供给能力,重庆市面向全市公开征集2024年第1批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具体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时间等,可查阅近日发布的通知文件《关于征集2024年批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的通知》。
征集条件
1.在重庆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企业内部管理规范有序、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3.软件产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业软件、汽车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新兴技术软件、嵌入式软件等。
4.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拥有软件著作权,著作权取得方式需为原始取得(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权利人,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软件产品著作权登记证书取得时间距该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不超过2年。著作权登记证书软件产品版本号原则上是1.0,不是1.0版本需提供实现重大突破的证明材料(省部级以上获奖证明或被列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等)。
5.软件产品是企业自主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发布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软件产品(企业自用、用户单位定制开发的非通用产品等不属于首版次软件报送范围)。
6.软件产品实现市场化销售,运行稳定可靠,须通过具有资质认定(CMA)资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检验检测机构的测试。对属于国家特种设备行业管理要求范围的产品,须取得特种设备行业产品许可证。
7.尚未获得任何省级(含)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
申报时间:
企业按要求填报《重庆市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书》,原则上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及电子版(PDF扫描件和Word可编辑版)提交至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