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相关附件文件: 一、支持内容 首版次软件产品销售奖补。重点支持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发展政策导向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新兴领域软件(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信创)、行业应用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新型平台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软件的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首版次的软件产品(1.0版本)须为申报单位通过自主开发或合作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在该领域具有技术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但有良好的市场推广应用前景;销售的同产品名称、同一版本号的软件产品。凡研制开发仅限于自用或受用户单位委托开发的软件产品,不属于“首版次软件产品”。 2.申报单位须在陕西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稳定研发团队,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缴纳税款,信用记录良好,符合产业发展导向。 3.该软件产品取得软件著作权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日期至2024年3月31日不超过3年,或取得相关发明专利的日期至2024年3月31日不超过3年。 4.申报软件产品运行安全、性能可靠,已取得省级以上有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告证书。 5.申报软件产品若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明。 6.申报软件产品若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取得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7.申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时间段为开发立项至开发完成日期前,开发完成日期以软著的标注为准)应在100万元以上,且累计销售收入(时间段指自有销售到本次征集申报截止日期前)在50万元以上。 8.申报软件产品未独立作为依据申报其他财政资金项目获得支持。 9.申报单位须为认真落实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平台进行网上报数(年报,月报)、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的企业。每年3月31日前登陆填报年报一次;除一月份免报外,每月15日前登陆填报月报一次。 三、申报资料 1. 2024年度陕西省省级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 2. 专项资金申请书目录; 3. 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初审汇总表(附件1,地市推荐用表); 4. 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请表(附件2); 5. 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6. 申报企业及申报产品情况介绍; 7. 附件资料 (1)申报单位法人身份证及“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所申报软件产品的著作权或相关专利证书复印件; (3)所申报软件产品的第三方测试报告(如:《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复印件; (4)所申报软件产品的研发投入和累计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5)所申报软件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资金流水证明; (6)所申报软件产品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须提供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认证的产品,须提供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7)信用站下载的企业信用报告; (8)申报企业认为须提交的其他材料(如:用户应用报告); 其他需要补充的有关证明材料; (9)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须在2024年7月25日前同时在“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在线填报相关信息。 问:申报单位如何办理“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 ,独立的软件测试机构,获得权威的CMA认证,拥有多年软件测评行业经验,测试团队技术成熟,各类软件测试类型全国范围内皆可服务,价格优惠,服务周到,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公正。申报单位可致电办理登记测试报告。
以下是 2024 年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项目申报指南的内容:
一、支持方向
1. 基础软件
2. 工业软件
3. 新兴平台软件
4. 行业应用软件
5. 嵌入式软件
二、申报条件
1. 在陕西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
2. 申报产品符合《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标准》。
3. 申报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软件著作权权属明确。
4. 申报产品已经在陕西省内进行产业化应用,且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三、申报材料
1. 《陕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请表》。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 软件产品的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4. 软件产品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复印件。
5. 软件产品的用户使用报告或应用案例复印件。
6.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1. 企业、事业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 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3.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
5. 对拟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
五、支持政策
1. 对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2. 优先推荐首版次软件产品参与国家相关项目的申报。
3. 对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产业化应用给予一定的支持。
六、其他事项
1. 申报截止日期为[具体日期]。
2.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 纸打印,胶装成册。
3.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进行申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