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展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等项目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项目范围 1.2021年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37项)、市创新创业共同体专项计划(3项),共40项。 2.已完成项目任务书中约定的考核指标,经主管部门认定达到验收条件的,可以参加本年度验收;其他项目,因受影响,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周期自然顺延6至12个月。 组织方式 验收(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实地考核评价的方式,工作完成后统一提交入档材料。验收工作全年进行,集中受理。本年度集中验收工作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按进度安排完成。不参加集中验收的承担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 验收材料需提交以下资料: 验收申请表、项目执行工作报告、科技报告、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绩效调查表、任务完成对比表、验收承诺书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有关要求 1.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参加集中验收。验收通过的项目,结转资金视验收完成时间和资金预算情况安排,拨付第三年度资金。 2.验收材料对项目任务书中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一般依据第三方测试报告等有关佐证材料;财务及经济指标,依据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应用示范效果指标,主要依据用户报告及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并明确应用效果指标的产生依据、计算方法等。 3.提供的佐证材料应是由课题人员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的与项目内容密切相关的材料。验收事宜须项目组全体成员知情,项目负责人须参与完成验收工作;涉及到合作单位、合作研究人员提供资料的,须附情况说明,个人签字及身份信息证明,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及异议。 4.验收工作对于存在违背科研道德和诚信或财务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实行一票否决,按有关规定处理。 关于“第三方测试报告”: 如申报单位项目研发方向与软件或系统相关,主要技术指标建议以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来佐证。 拥有多项行业认证资质,包括CMA、CNAS、CCRC等,在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方面拥有丰富的测试经验,可全面评估科技项目的性能和功能。我们确保每个测试环节都能够准确反映科技项目软件/系统的真实情况。在验收测试方面,我们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测试,确保科技项目能够满足用户需求和预期效果,已为多家企业、多个项目提供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助企业顺利通过项目验收。
2024 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重大专项项目验收